问题 | 一般何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之划分,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事故发生现场勘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十日之内予以完成并制作相关文书;
关于涉及到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处理,在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之后,亦需于十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起草工作。 对于需要进行相关法定检测与鉴定以进一步核实事实原委与责任归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亦须在检测结果、鉴定意见明确化之日起,最晚不得超过五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撰写完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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