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生命伤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方面,显然答案并非绝对的,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再者,当事件因违反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引起重大事故时,会导致人员死亡或重大公私财产损失,这个时候,责任人将会面临严格的刑事追责。 需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述的“重大事故”是指在特殊情境下存在以下任一条件的情况: 首先,在事故中有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受伤,且责任人需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次,存在三人以上死亡的情况,事故责任人应当负责此次事故的共同责任; 最后,造成公有财产或者他人的私人财务有直接损害,并且有全赔或主赔责任的,但若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标准则为大于等于三十万人民币。 在交通肇事致使一人以上严重重伤,并需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具备如下任何一种情节,您将被视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一,在饮酒后或者吸入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第二,未取得驾驶证擅自驾驶机动车; 第三,明明知晓车子的安全装备不全或者部分安全零部件破损,仍然驾驶该车; 第四,明明知道自己所驾驶的机动车属于无牌照或者已经报废,也坚持上路行驶; 第五,严重超速驾驶; 第六,为了逃避法律的迫究,选择离开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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