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让行右方来车就一定会被判定为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让右”原则时,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需要其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机动车在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亦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通行时,需在驶入路口之前提前减速慢行并进行观察,确保避让位于右方道路的往来车辆,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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