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书下来了还能任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的归属往往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影响以及其过失程度的严重性来加以判断和裁定。
然而,若有一方主动请求负担所有责任,对此,交警部门并不会予以制止或反对。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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