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全责,拒不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并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权威认定,明确了责任方属于另一方时,倘若双方依然无法就善后事宜达成协议的话,那么我们便有权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居中调解,而如果经过调解也未能达成共识,责任人仍然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我们就能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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