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出责任认定书对谁好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责任认定书的发放程序存在延迟现象,这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会造成诸多不便及潜在风险。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自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工作之日起计算,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拟定及制作工作;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应在查找并锁定相关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之后的第十天内制作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并且,若需进行必要的实物检验或者专家鉴定环节,则应在检验结果和鉴定意见得以明确核定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据此来看,交警部门在着手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过程中,遵循固定流程与规范,通常仅在无法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方能进而发布责任认定书,以期更好地推动案件的妥善处置与解决进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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