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如何责任推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处理是: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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