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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规定的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1、第三人过错。
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
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
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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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