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有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如下: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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