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未划分责任怎么提起诉讼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部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没有划分责任。
就需要当事人自己搜集侵权的证据,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财产线索,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等资料,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或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律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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