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协议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和解协议签署后,若有一方未能履行约定内容,那么另一方可能需要借助以下几种法律途径予以对策:
首要步骤便是尝试与未履行方进行充分且交流,以期促使其尽快履行负有的相关义务; 倘若沟通过程并未带来预期效果,受害方可向法院递交书面状告,请求对方严格遵守所签署的协议中的各类规定。 在起诉过程中,我们必须向法庭提供相应的和解协议作为证据,明示对方确实存在未尽职责或违约行为。 法院将会对该和解协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详细的审查分析,如果达到了可判定生效标准,将依法判决违反协议的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须得强制执行尚未完成的协议条款、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因违约而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诉讼程序通常具有时效性的限制,一般情况下为三年,自您了解到或者理应了解自己已遭受某些危害及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权益受损情况,请务必及时采取恰当的法规手段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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