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怎样确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当事人首先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特殊合同根据法律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 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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