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房合同到期后当事人没有续签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租赁期间届满退房的,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可以让其搬走或者签订续签合同。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房屋归第三方所有,你们可以继续依据这个合同继续租赁,这是民法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如果合同已经到期,则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东可以不再续签,并不用承担你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房屋归第三方,你们只有与第三方协商,让他把房屋出租给你们继续使用。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如果还要续签,需要双方重新协商。如协商不一成,承租人应当搬离,并清理房屋,交还出租人。出租人有决定是否续签与否的权利。承租人只能与其协商处理续签事宜,无权强迫房东续签。续签应该与所有权人续签,也就是说没有过户前应该与房东续签,这样不存在风险,因为即便之后发生了所有权变动,你依然可以继续租赁,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就是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原则,关于提前退租的情况,依照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遵循《民法典》的一般规定。租赁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人要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承租人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提前退租,已经违约了,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一般就是用押金抵扣。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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