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哪一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之债给付的形态有:
1、交付财物。 2、支付金钱。 金钱在法律上被视为特殊的物,在债的履行以及不履行时的责任构成上具有自身特点,故应作为给付的独立形态。 3、移转权利。 是指不伴随物的交付而单独将某项权利移转于他人。 4、提供劳务或服务。 5、提交工作成果。 即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向债权人提交工作成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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