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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修理遗失物可否行使留置权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又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因此,修理遗失物产生的费用是否必要就成为关键,若是必要费用,则可以行使留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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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