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一般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性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
具体的特点是如下: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 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 (六)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七)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保险费或其他实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