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
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属于相互矛盾的两个概念。 继续履行就意味着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就意味着不再继续履行。 所以,一般地说,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不能并用。 但是,这并不排除对合同的一部分予以解除,另一部分则继续履行。 前提是两个部分可以分开,互不影响。 比如一个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卖方回购权。 如只解除回购权条款,则买卖合同仍可以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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