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具体确定,并且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以撤回、撤销。是合同订立的一种方式。与“承诺”相对。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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