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合同与总公司有关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资产都是归总公司所有的,分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只不过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已,但是,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等于就是承认了分公司的合法经营权。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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