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一般包含哪些条款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合同中所包含的普遍性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明确注明各方当事人的姓氏或其经营的企业的全称以及各自的居住地所在; 其次,需要描述清楚本次交易的具体对象是何物,以便使各方当事人清晰了解该交易内容; 接着,应当对交易中的商品进行明确的计量,确立数量; 再次,要保证交易中商品的品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此才能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后,应当详细标注合同中关于交易价格的约定,同时确定支付款项或者获取回报的时间和方式; 随着合同签订的同时也应该明确约定各项义务的履行期、地点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 为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中还应该列明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最后,当产生任何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时,必须明确规定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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