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合同选什么地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合同的地方有约定的按约定,但其约定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合同签署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同一地点的,即为合同签订地;如果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