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清偿债务是怎样规定的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依此规定,在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受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主要符合以下条件该合同就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委托人直接负清偿债务的责任:
第一、第三人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第二、第三人于订立合同时就知道受托人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第三、没有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确切证据。若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仅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则委托人不负担直接清偿责任,受托人直接承受与第三人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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