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者服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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