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服务协议可遵循以下原因之一予以解除:
(1)依据协议规定,协议到期届满时; (2)若承袭方违背合约条款,且经由法院作出决定,此类行为导致协议被解除; 业主、物业管理者(受托管理公司)其中一方在履行其应负义务时未恪守已签订的物业协议事宜,且此情况已通过法院裁决宣布为撤销合同; (3)若承袭方损害了对立方的权益,经由各方的协商及法院的裁决,皆能使原有的物业协议得以解除; (4)若当事人双方协议一致,决定解除原有物业协议; 以及(5)法律明文规定或者由各方协议指定的其他可能终止物业协议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