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伙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伙协议解约的相关规则如下所示:
首先,合伙协议中的每一方都有权在出现特定情况时,依照协议中事先约定的条款来自主选择是否解除该协议; 其次,如果合同中已明确规定某种特殊情形的发生即构成解约的理由,那么当此种条件真正发生后,协议的双方均可适时启动解约流程; 最后,若满足了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相关解约条件,也同样可行使解除权。 此外,只要全体合伙人对于解约事宜达成共识并达成一致的决定,即可按照书面协议的内容正式解除该份合伙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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