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被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是完全有可能成立并解除合同的。
如果有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该合同,其也是合法的权利。 总的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和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具体来说,以下便是几类常见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况: (一)如果由于无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二)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前,有一方明示或暗示不愿意履行主要责任,且经过适当的催促后,若在合理时间内仍然未能履行该义务,那么对方也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倘若一方当事人无法按照原本约定的时间条款来完成主要债务的履行,同时已经经过合法的催告程序并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准备履约,但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也应视为有正当的理由进行合同解约; (四)类似地,当一方当事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出现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因而严重影响了合同目标的实现,那么作为另一方也是有充分的资格来申请解除合同的; (五)最后,法律亦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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