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预期收益法院支持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一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所负有的义务,从而导致合同被依法终止,那么对于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那一方来说,他们所能够获取到的收益应为合理预期的收益,该方有权向违约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预期所得之权益损害赔偿款。
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则该方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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