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合同有何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与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要约是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在其他当事人接受要约,作出承诺合同才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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