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势变更解除合同赔偿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因情势变更的原因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不给付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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