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则应包括须经双方当事人合意才能成立的合同。
而这类合同的达成,通常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条件,期待其能够予以接受的意思。 这种“提议”称为要约。 要约拥有严格的法律效力,且需遵循以下几项特殊规定: 首先,要约必须由特定的一方当事人发起。 其次,提出要约的当事人必须有明确订立合同的意愿。 再者,要约的对象必须是那些与自己有缔约合意切割的相对方。 最后,要约中需包含具体且明确的条款。 自要约人表达出这一意愿的那刻起,要约就产生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具体表现为: 只要要约的有效期尚未截止,任何一方都无权撤销或修改这一要约。 因此,从整体来看,尽管要约本身存在局限性,但它确实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所要求的特性及构成要件,可以被认为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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