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谁来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之判断事项,其主要执行单位系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关两者。
此二者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合同的有效性做出全面而深入的评估。 在此过程中,他们将仔细审查合同是否存在任何法定的无效情形。 例如,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被视为无效。 此外,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以虚伪的意思表示为基础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亦属无效。 再如,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若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则该类民事法律行为应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若该强制性规定并未直接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则不应以此作为判定依据。 最后,第一百五十四条强调:“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应被判定为无效。 总而言之,对于合同无效性的判断,乃是一项严谨且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法律程序,这其中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以及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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