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款合同无效条款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借款合同中无效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需考虑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
若由于契约违背了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等方面的价值观念而引发了合同的全面失效,那么毫无疑问地,这些存在于无效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也将失去其法律效应。 然而,若无效条款并未对合同中的其他合法条款产生影响,则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合同中的其余部分仍应被认定为有效。 当合同面临无效状况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及的相关行为方因其不法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对原主进行返还,倘若无法完成返还,则须依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如果责任的归属在于某一方当事人,那么被误导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因此次失误而引发的经济损害补偿费用; 若是由双方共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需承担各自应当负担的责任。 因此,若个人借款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恰恰正是导致整个合同失效的根源所在,那么可以推断出无疑这款无效条款自身同样为无效形式。 反之,如果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到合同中的其他合法条款,那么其他部分仍应按照法律规定,维持其效力不受影响。 在针对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及赔偿事务处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循以上的法律原则,严谨公正地给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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