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后还能主张违约责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效合同,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它自签订之时便失去了法律约束力,所以不能够对其主张违约责任。
之所以称之为"不履行性",在于当事人在缔结无效合同时,并不需要按照约定来实施相关义务,自然也不会因为未履行此类合同而产生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其效力将会追溯至最初签订日期开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且在未来也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转变为有效合同。 若某份合同被宣告无效,那么行为人在获得此份合同时所获取的所有财产,应立即如数归还; 若无法进行偿付或无偿还之必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价补偿。 对于故意导致无效合同出现的责任人,他们应当向受侵害的一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他们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法律对于具体情况可能会另外做出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来执行相应的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签订的合同便是无效的,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若故意利用虚假的意思去构建合同时,那么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此外,所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合同亦都是无效的,同样的,行为人和相对人若恶意串通,并通过此种手段损害到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同样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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