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必备的三条件分别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成立所需的三大必须具备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首要条件是双方或多个订约当事人确实存在; 其次,这些订约各方必须对合同的核心条款具有明晰共识; 最后,书面形式的要求是所有当事人都应该亲自签署名字、加盖公章或是留下指纹以示确认。 又或者在以上标志性动作完成之前,如果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那些至关重要的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和接收,那么这份合同也依然可以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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