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其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合同解除可能会引发如下多个重要效能:
首先,合同得以解除之后,那些尚未完成的义务将不再执行; 而对于那些已经获得履行的义务,则需要根据实际执行的状况,以及合同本身的特性来进行判断,看看是否有必要恢复到原始状态,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加以补充。 其次,在合同解除之后,即使违约方仍然可以承担对其责任过错的赔偿责任,因此合同解除权和赔偿恳求权可以同时行使。 再次,合同解除并不等同于消除了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便合同被解除,但是其中有关清算和清理方面的条款依然继续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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