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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一般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契约之存续期系指自其生效至权益终息的整个期间,以契据成立及权益终结为主要分界点。
鉴于不同之生效日与终了日,契约的存续期亦随之各异,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1、若无详尽规定契约的终止日期,则断定契约是否终止的依据主要集中于下述几个方面:
一般情况之下,契约之终了日期往往为契约定义的义务悉数履行之刻。
2、对于未指明其存续期的契约而言,存续期之具体内容如下:
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能够达成共识的有效期,则信赖此有效期的设定;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须依据契约类型查阅相关法规,观察法规中是否有明晰规定。
一般来说,法律对于特定契约在契约未指明存续期之时皆有明确规定,此时遵循法规即可;
而倘法律亦无规定,则需依循各类契约的惯例确定,换言之,即一般情况下,契约的最长存续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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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