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是否等同于有效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可能撤销的合同,我们需要明白在尚未依法撤销之前,这些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规和司法实践,可撤销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重大误解引发的合同关系,对于基于主观上的误解而作出的涉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处理策略,当事人对应理解此项规定并享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发起撤销申请的权利; 其次,显失公平的情形也是实际存在的,当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某一方因利用另一方特殊状况(如危难、无法进行有效决策)等,导致订立的合同明显对该方不公平时,受损害方可以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撤销此类合同; 再者,欺诈也是导致合同被撤销的原因之一,即一方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使得另一方在不受尊重其真实意思表达的前提下签署了合同,那么受欺诈方就有权诉诸于法院或仲裁机构来撤销这份他们并不愿意接受的合同; 最后就是胁迫问题,这也是可撤销合同中的常见情况,即在任何时候,无论是一方还是第三方施加的压力都足以令人心生恐惧,并在无奈之下签署了与自身意愿不符的合同的,这样的情况下,受到胁迫的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此类合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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