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因旅游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引发的对另一方人员损害状况下,以及由于当事人故意为之或者犯有严重过失行为而导致的对另一方财产利益的损失等情况时,此类免责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当免责条款违反了国际上普遍公认的诚实信用原则,并且侵犯和损害到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及合法权益时,其他免责条件将会保持其有效性。 免责条款通常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的用以规避或减轻其将来可能产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文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