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签的合同是否可生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合同单方面签署的情形下,一般来说,合同并未能正式设立乃至履行效能。
当双方当事人采用以合同书作为订立合同之手段时,合同自所有签约人签名至加盖公章或按下指印之际正式成立。 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即在签署、加盖公章或按下指印之前,其中一方当事人已先行履行重要义务且被对方所接纳,那么此时即便未完成签署和盖章等必要程序,该合同亦可视作正式成立。 此外,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签订,但当事各方却未遵循此规,但只要有一方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且得到对方认可,则该合同仍应视为合法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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