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合法处置权的个人涉及到处置他人财产的相关合约,其有效性需要等待授权方确认或无合法处置权的个人在签订合约之后成功获得了相应的合法资格。
这是因为此类合约已经成型但由于存在某些缺失的生效要素而使得其生效性尚不明确,必需要进行补救工作才能最终确定其有效性。 如若规定的期限内未对相关缺失进行填补处理的话,那么此种类型的合约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合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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