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订立能否约定生效日期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框架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是有权利达成共识并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日期的。
因为我国民法遵循着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原则,不允许任何机构或个人趁机非法干预合同的设定与执行。 因此,合同双方有权依照自愿原则就合同生效的时间达成一致协议。 至于使用书面合同形式的情况,则需等到全体当事人都完成签字、盖章或者按下指纹等标志性动作后,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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