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有效期与履行期限有什么关联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有效期以及合同履行期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实则极为简单明了。所谓合同有效期,即是指合同在何种时间段内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履行期则更为详细地界定了应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何时必须切实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通常情况下,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是保持一致的,然而在某些附期限合同中,即当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之后,并不要求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需经过一段时间后方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便可能出现合同有效期大于或等于履行期间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履行期间绝不可晚于有效期,否则将无法对义务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力,义务人可借由合同已失效之名拒绝履行其义务。 简而言之,合同履行期间乃是包含于合同有效期之内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无履行期限有效吗 合同无履行期限有效,履行期限不属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有效吗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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