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场负责人合同到期是多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之履行期,乃由双方在磋商与签订合同时所共同约定,并无明确且固定的期限约束。
此项期限约定用以衡量与规范合同双方能否依约准时或推迟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这一界限为双方遵循合同条款提供了根本依据,并且在合同规范化签署之后便显得尤为重要和有效。 一旦这一界限遭到任何一方的违反而未得到及时纠正,则必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合同执行造成重大阻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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