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送的三金没结成能返还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男女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那么男方给予女性的那份包含了“三金”在内的赠与便可以被视为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申请主张返还。
这里所涉及到的“赠与三金”事宜实际上便是指代含存附带生效条件的赠与协议。 至于该协议所设定的前提条件,即所谓双方需完婚的前提,在目前情况下显然不复存在,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生效条件未能得以满足”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这份赠与协议无法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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