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合同只有一个公章能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合同的签字盖章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 第二,合同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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