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叫协议效力未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效力未定主要是指效力待定,欠缺生效要件,主要情形分别有: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法律其他规定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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