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此处强制性规定应作“效力性强制规定”理解,也就是说,并非所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无效。法律和行政法规应理解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性质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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