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卖人以不存在的标的物的合同可以是有效的,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1)首先应该从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履行两个方面来考虑。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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