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必要条款缺少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答:
无效。
律师解析:
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列举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在上述情形之列,因此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 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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