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合同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 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 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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